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协助湖南省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成功获批

2015年10月8日,湖南省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亿元公司债券的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5】2240号文件批准:同意公司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

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作为长沙天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由高级合伙人蒋国富、律师郭盛、周云仁等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公司本次公司债的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本次公司债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分销商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承销团,由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