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
大成长沙办公室助力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成功发行公司债券

2017年5月3日,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毕节信泰”)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毕节市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7〕158号),毕节信泰获批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5亿元,所筹资金11亿元用于金海湖新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4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作为该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单位,由合伙人蒋国富律师、合伙人张成伟律师、胡兵律师等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毕节信泰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毕节信泰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是毕节市政府直属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是毕节市重要的多元化运营主体,业务范围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机场运营、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合计269.00亿元,负债合计155.9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3.06亿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3.77亿元,净利润1.56亿元。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为1.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