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博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所周云仁、李龙、龙建军、彭信戈等律师及助理组成专项服务团队,为客户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并于2016年5月27日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
本所项目团队接受客户委托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对公司进行全面充分的尽职调查,协助公司进行合规整改,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在符合基金业协会要求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并顺利通过协会审核。
受湖南博荣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所周云仁、李龙、龙建军、彭信戈等律师及助理组成专项服务团队,为客户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并于2016年5月27日通过基金业协会审核。
本所项目团队接受客户委托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对公司进行全面充分的尽职调查,协助公司进行合规整改,完善公司治理及内控体系,在符合基金业协会要求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书,并顺利通过协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