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19金霞经开债”成功簿记建档,发行规模8亿元,债券期限为7年,票面利率为7%。本所作为该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单位,由合伙人郭盛律师、蒋国富律师、冯露律师等组成的项目服务团队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发行人成立于1993年5月29日,系由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内重要的多元化运营主体,业务范围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总额125.90亿元,负债总额75.6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0.27亿元;2017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9.91亿元,净利润1.24亿元;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为1.11亿元。